农史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一门学科历史并不长。传统史学注重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在阶级社会出现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表现为阶级关系。政治是阶级斗争的技术, 而战争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形式,因而过去所谓的历史,主要是政治史和战争史。受当时政治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古代史学家或史事记录者大多将其视野专注于帝王将相和英雄人物,所谓英雄造时世或时世造英雄。农业在传统史学中是不受重视的。
只是从十八世纪法国启蒙大师孟德斯鸠(Montesquieu)和伏尔泰(Voltaire)等开始,史学才逐渐向文学、艺术、宗教和经济等领域延伸。国际史学界真正用“农业史”一词作为一部著作的名称,距今不过一百多年。 然而,人类生活的常态并不是宫廷斗争和军事冲突, 而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经济生活,而且政权的建立与巩固,军事较量的胜负得失,都离不开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因此,对历史的正确而全面的认识绝对不能离开对它的经济分析。在古代,农业是社会经济中居支配地位的经济,我们对古代经济和社会的分析自然应从农业开始。
或许正是因为经济如此重要,尽管它不是传统史学研究和记录的重点,关于经济生活的叙述在古代文献中并不乏见。中国古籍《尚书》中就出现了“食货”一词。 据《汉书》对“食货”的解释:“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布财利,通有无者也。” “二者皆生民之本”。司马迁《史记》专门有《食货志》、《平准书》及《河渠志》等篇。因为它是史书的典范,此后历代史书多设有这些篇目,渐成传统, 而且越来越详尽。在《宋史》、《明史》中,“食货”志的子目增加到二十多种,记述内容涉及田制、户口、赋役、仓库、漕运、盐法、杂税、钱法、矿冶、入籴、会计等等, 大多与农业和农村有着密切的关系。
农史研究作为一种学科化的努力始于二十世纪初期。1902年,第一种农业史的专门刊物《历史农业论文》在德国出版,后来这一刊物改名为《农业史与农村社会学杂志》,可说是农史方面世界历史最悠久的杂志。同样是在德国,1904 年第一个“农业历史与文献学会”宣告成立,1953年又成立了“农业历史与社会学学会”。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农史的研究有了更快的发展。在美国Jackson Turner的博士论文“关于边疆在美国历史中的意义”被认为是一篇农史论文,也就是这篇论文开创了风行美国数十年、影响极广的“边疆学派”。1919年美国成立了“农业历史学会”并于 1 9 2 7 年创办了《农业历史》(Agricultural History)杂志。此后,农业史在美国有相当快的发展, 会员最多时达到2000余人。1970年美又建立了历史农场与农业博物馆协会。在农业教育方面,大约从1918年C B Schmidt)在依阿华农学院(Iowa Agricultural College)开设农业史课程以后,农业史的教育在美国的高等教育中发展迅速。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已有不下五十所院校的历史系、经济系、农业经济系或社会学系中开设有农业史课程,加州大学建有跨校区的“农业史研究中心”,依阿华大学甚至办有专门的“农史博士研究生专业”。
在英国,农史的研究历史也不短。但英国农业历史学会和英国《农业历史评论》(Agricultural History Review)杂志均创办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今天里丁大学(Reading University)是英国农史研究的重镇,学校于1951年建立了英国农村生活博物馆并于 1968 年成立了农业史研究所。 除里丁大学外,开设农业史课程的英国大学还有20-25所。在丹麦有一个“国际农具史研究秘书处”,出版有《工具与耕作》杂志。此外,在哥本哈根的经济史研究所有部分研究人员从事农业史的研究。在捷克,国家农业科学院有一个农业历史委员会,不时开展一些农史方面的研究活动。在葡萄牙的里斯本,虽没有专门的农史研究机构,但国家农业经济研究中心有部分学者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在波兰国家科学院有一个技术史研究所,有农业史的研究工作。在匈牙利,建于1962年的国家农业博物馆设有农业历史部,受到国家科学院农业历史委员会的帮助,发行有《农业博物馆通讯》。荷兰也是欧洲中最开展农史研究的国家之一,1939年即建立了“农史研究会”,出版《农学历史论文》, 在戈罗宁根建有国家农史研究所,瓦赫宁根大学(Waggeningen University)则建有一个乡村社会史系。在罗马尼亚,农业史的研究在罗马尼亚农业科学院研究员米尔斯(E C Mewes)博士的积极推动下,发展迅速,1969年建立了罗马尼亚农业历史学会,并举办了多次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
日本是我国的紧邻,长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日本的农业史研究会(以下简称“农史会”)成立于1975年,1999年正式登记为日本的国家级学会,是日本的全国性农史研究组织。该会的宗旨是推动日本的农业史、农村史、农学史以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和知识普及,为会员提供学术交流的纽带。该会设有会长、理事和监事。理事和监事由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会长则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学会领导任期二年,可以连任。全国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办有会刊《农业史研究》该会的会员共有160人。
韩国农业史的研究散布于农学和社会科学的多个学科, 先后出版有《李朝农业技术史》、《李朝水利史研究》、《朝鲜时代农业科学技术史》等。从事农业史研究的单位主要有釜山大学历史系等。
近年在印度也建立了一个亚洲农业历史基金,出版发行《Agricultural History》等刊物。
中国农史研究也始于二十世纪早期, 其发展大致可分往往为为四个阶段:
一、二十世纪初至1954年
这个时期有部分前辈学者做了一些开拓性的研究工作,如齐鲁大学的栾调甫(胡立初)从事过《齐民要术》的研究,金陵大学的万国鼎做过中国土地制度史研究,中大农学院丁颖做过中国稻作起源的研究,等等。1921年金陵大学图书馆于成立有专门的农史资料组,开始系统收集中国古代农业资料。
二、1954年至1966
五十年代面对西方国家的封锁,中国发奋图强,自力更生,非常重视利用既有的资源。中国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农学、医学、文学等)。 其中与国计民生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农学和医学。 因此,五十年代在研究和整理祖国优秀文化遗产的热潮中,1954年4月由农业部在北京专门召开了一个“整理农业遗产座谈会”,提出系统收集、整理演技和出版我国古代农书和农史资料的建议。第二年7 月,在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国务院农办、和农业部的支持下,组建了第一个以研究中国农业历史为主要任务的专门研究机构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南京农学院双重领导。 万国鼎先生任第一任室主任。差不多与此同时,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学院、华南农学院也相继成立了农业史研究室, 开展农史研究工作。
在科研工作方面,此期工作成绩突出,整理校注了大量古农学著作, 还出版了《中国农学史》(上)等专著,广为学术界称道。
三、1966年至1977年
因为文革的原因,研究工作大多停顿,研究室也被撤并到江苏省农科院,一改名为农业技术史研究室。 全国其他农史研究机构大多遭受同样的命运。
四、1978年至今
改革开放以后,科研工作渐渐恢复了正常。不仅文革前建立的农史研究机构纷纷恢复, 甚至建立了一些新的研究机构,如浙江农学院农史研究室、河北农学院农史研究室等。 1984年中国农史学会经过多年筹备终于于郑州会议宣告成立。
在科学研究方面, 此期出现了不少重要成果,如集全国农史学界力量编撰的《中国农业科技史稿》、《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史卷》,等等。
在农史的教育方面,我们同样迎来了春天。1981年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等单位被国务院授权有农业史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被授予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被授权为科学技术史(农业史)博士后流动站。成为国内唯一的一个有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各层次人才培养的基地。其他有农业史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还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等。
二
那么农史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 ? 它的内涵及其所包含的范围是什么 ? 它与其他学科之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
我们知道,英文中有三个词可以在相似或不同场合表达汉语“农”的概念: 即,agrarian, agricultural和rural. 因此, “农史”在西方就有agrarian history,agricultural history和rural history等不同说法。
Agrarian 源于拉丁语的agrarius(field),表明它与土地有密切的关系。有时可与agricultural互用;Agricultural 也源于拉丁语,但它强调的是cultivate 。侧重生产和技术方面(包括动物与植物的生产)。美国也常用farming一词与agriculture 通用。 Agriculture强调的是生产之方法和技术, farming 一词则泛指一切农事之活动;Rural一词也来自拉丁语,即rus,但意义更广泛,有田地、早耕、乡村、县区、地方、地产等多种含义。
一般来说,agricultural只是agrarian的一部分;而agrarian又是rural的一部分。它们的所指或侧重有时是不同的,所以当我们看到英文的 agricultural history, agrarian history,和rural history时,我们要充分注意它们的细微区别。
关于农史的定义历来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八十年代初期,中国农史学界在编写《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时,这个问题又一次浮出水面。受书稿篇幅所限,最初决定撰写的重点定位在“狭义的农业”,即种植业,但随着研究的深入,认识到“中国传统农业历来就是广义的农业,涉及农、林、牧、渔、副各个方面”;最初确定的研究对象和内容为“农业生产力问题”,但后来认识到“必须同时反映生产关系才能把把握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线索。” 农业科学技术史的研究尚且如此,可以想见,广义农史的研究显然要宽泛得多。
事实上,就我们所见, 学界对农史的定义不下十种。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四种:
1 、早在1775年德国哥廷根大学经济学教授Johann Beckmann(1775)就曾将农业史定义为农业生产的历史。国内也有学者认为“农业历史是以研究各个历史时期的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农业科学起源、演变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2 、德国农业博物馆馆长Schultz-Klinken博士认为农业史是一们包括农业及农业科学所有分支的一门交叉学科(科学史);
3 、奥地利维也纳大学Alfred Hoffman博士认为, 严格地说, 农业史就是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历史。这里就将经济的研究纳入了农业史的研究范围。
4 、英国里丁大学农史学家D J Collins 博士对农业史的定义则更广泛, 他认为“农业史应当包括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和技术各个方面历史发展的总和。”
综上所述可见,人们在农史的定义与内涵的认知上存在相当大的差别。
认知上的分歧也反映在学科的定位上。
1、有人认为它是历史学的分支,因为它由历史学派生而来。
2、有人认为它是大农学的分支,因为它研究的是历史时期的农学,即历史时期的农学。
3、研究经济学或农业经济学的人认为它是经济学或农业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事实上,不少大学的经济系及社科院的经济所都设有经济史研究室, 农业史是他们研究的重点;
4、 还有人认为它是科学史的一个分支,是从科学史分化而来的。
人们的这些个看法,各有依据,实际反映了对农史概念认识的分岐。就学科队伍发育情形而言,世界各国确不尽相同。在欧洲和美国,农史学会很早是国家历史学会的分会,研究队伍多从史学中分化而来,研究工作偏重于农村社会史和农业经济史,学者多为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经济学家。正是由于农业史的这种交叉性和辐射性,有关农业史的教学与研究不仅散布于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系科,甚至存在于农业转科学和技术科学的许多科系。
在中国,农业史的研究发轫于古农学著作的整理研究,初期工作多偏于重于农业生产力,即古代农学研究,学者多为农业科学或技术专家,或兼具史学和农学背景的学者,研究农业史的专业队伍也多分布在农业院校,所有农业史的博士和硕士学科点都在农业院校, 中国农业历史学会最早就是在中国农学会的框架下成立的,与中国历史学会毫无渊源关系和现实连接, 今天它已成为独立的国家一级学会。农业史作为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1997年以前一直隶属于大农学。但这种情况在1997年国家教育部所做的学科调整后有了变化, 农业史被归入理学门类一级学科科学技术史,但考虑到农业史的特殊性,农业史研究生即可授农学学位又可授理学学位。
说农业史是科技史的一个分支,因为它具有科学史文理交叉的性质,尤其是农业科技史。但这种观点并不全面,因为农业史决不局限于农业技术发展的流变。如果说,作物栽培、作物育种、农业机具、土壤学史、生物学史、昆虫学史、植物病理学史等,可算作科学史的分支学科,是有根据的。但如果将土地制度史、农业贸易史、农村社会史也列入科学史的范畴,显然是荒唐的。但这些都是农业史研究不可回避的问题。农业作为一个部门经济(在古代具主导地位的经济形态)不是单纯的技术史所能概括的。农业史既要研究农业发展的生产和技术问题,也要探讨农业发展的经济问题,甚至农村生活的社会问题。因此,将农业史与科技史的任何一个分支并列都是不合适的。
如果只是将土壤中生产食物和纤维的生物过程和技术过程视为农业史的话,则无所谓农业史。因此,人们往往从较为广泛的意义上去理解。但这以来,农业史又可能变得漫无边际。例如,就农业生产而言,它包括土地、劳动力、作物、牲畜、农具等等;就消费而言, 它包括农产品市场、加工、运输、消费、与国际贸易; 因为农业生产者居住在一定文化氛围的农村家庭与社区,历史时期农村生活与文化自然也是农业史研究应当探讨的课题;此外,农民是一定利益集团的成员,是国家农业规划和政策的具体操作者,要想全面理解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历史全貌就不能不研究和分析农民的宗教信仰、思想状态和道德观念。一个国家农业生产政策的调整可视为政治学或农业经济学的课题, 也可以是农业史研究的内容;农民收入是经济学家探讨的问题;重农主义是哲学家研究的问题;农村生活是社会学家研究的领域;农民心态有心理学家的分析;然而这一切又何尝不是农史学家应该关心的问题。正如美国农史学家罗尔(Lodney Loehr)所说的那样:农业史已不知不觉潜入了人们的全部经历。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农史是一门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它运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交叉、农业科学与历史学相互结合的方法,探讨农业产生和发展的动因、动力、影响及规律。如果一定要给农业史下一个定义的话,我倾向这样的认识: 即,农业史是研究农业生产、农业经济及农村社会历史演进及其规律性的一门交叉学科。
可以说,农业史就象是夏日海滩上的一个巨大的阳蓬。 各个学科的学者在这里来而复去,去而复来。 但就在这个蓬顶之下,在这种相互的交流与碰撞之中,不时会有思想的火花闪烁。
三
罗马尼亚著名农史学家尤金·米尔斯(Eugen Mewes,1971)曾经把农史研究的一些主要领域作过一个归纳,将它们分成四大类(综合农业史、农业科技史、农业经济史、农村社会史),数十个研究方向:
一、综合农业史
1、农业通史(包括世界农业史和国别农业史)
2、农史文献学
3、农史方法论
4、农史术语学
二、农业科技史
1 、农业工具与农业机械史
2 、区域农业史
3 、农业制度史
4 、农用土壤史
5 、植物生产史:作物栽培(粮食作物、豆科作物、经济作物(轻纺、油料和制糖作物); 蔬菜、果树、花卉园艺;饲料作物;中草药;其他经济作物(烟、茶、咖啡、可可橡胶等)
6 、林木生产史
7 、动物生产史(牛、猪、羊马、家禽、蚕、蜂、皮毛动物、兔、鱼等)
8 、农产品贮藏史
9 、农产品加工史
1 0 、农产品运销史
1 1 、农用建筑史
1 2 、农田水利史
1 3 、农业统计
1 4 、农业图书
1 5 、农业气象
1 6 、农业推广
三、农业经济史(农业机构史、农业关系史与农业思想史)
1 、农业管理史
2 、科研组织史
3 、货币政策史
4 、农业金融与信贷史
5 、农业立法史
6 、农业保险史
7 、农业殖民史
8 、农业社会关系史
9 、农业合作史
1 0 、农业思想史
1 1 、农业出版史
1 2 、农业赋税史
1 3 、农业报酬
1 4 、农业社团史
1 5 、农业博物馆
四、农村生活史
1 、(历史)民俗学(民间文艺、农村工艺等)
2、(历史)农村社会学(乡村进化、劳动力研究、工业化进程与城乡互动、农村人口研究、农村卫生问题、农村教育、乡村社会保障等)
四
学习和研究农业史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 简要地说它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1、首先, 农业史的研究对历史学、政治经济学及其他社会科学具有广泛的基础性科学的价值;
2、通过对农业发展历史的研究可以加深我们对农业本质的认识。
3、鉴古知今,把握国情,有助于今天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决策的制定。
无论是二十世纪初期的Franklin King,还是今天欧美学者都非常重视中国的传统农业。这是为什么呢 ? 这是因为中国的传统农法中包含着许多当今经济与社会中所迫切需要的东西- - 天人和一的持续发展的思想和理念。美国第一位农史教授C B Schmidt认为“农业史的研究对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政府有关农业的行动应建立在对农业经济史广泛认知的基础之上。”美国农业经济之父H C Taylor博士也认为历史研究有助于农业经济学家去体会那些在任何时期对农业发展都可能产生影响的潜在力量。泰勒甚至认为每一个农业经济学家都应该是一个农史工作者。可以说,农史研究为我们沟通过去与现在、历史与现实构建了一座桥梁。
总而言之, 时至今日,农史仍是一门非常年轻稚嫩的学科,其进步与繁荣有赖多学科长期不懈的努力。 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愿与国内外有志于农史及农业文化研究的学者齐心协力, 共同为推进我国农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